(已废止)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《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》的通知

阅读:  日期:2010-06-08


  • 索  引  号:
    000014453-2010-00107
  • 分       类:
   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  通知  各类社会公众
  • 来       源:
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
  • 发布日期:
    2010-06-08
  • 名       称:
    (已废止)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《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》的通知
  • 文       号:
    汇发[2010]22号
(已废止)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《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》的通知

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分局、外汇管理部,深圳、大连、青岛、厦门、宁波市分局;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:

为适应涉外收付款业务的发展变化,完善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,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《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》(见附件),现印发给你们。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、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,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银行,并遵照执行。


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



附件1: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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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信息来源:国家外汇管理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