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《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阅读:  日期:2023-12-29


  • 索  引  号:
    000014453-2023-01261
  • 分       类:
  • 来       源:
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
  • 发布日期:
    2023-12-29
  • 名       称:
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《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
  • 文       号:
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
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《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为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,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,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,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《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,见附件),现予以公布,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《办法》实施期间,银行可以自愿选择适用《办法》模式进行外汇展业;未选择适用《办法》模式的,外汇展业执行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。

二、选择适用《办法》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银行,应当就本行组织架构、内控制度、信息系统建设等符合《办法》第三条规定的情况,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,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后方可适用《办法》模式进行外汇展业。

三、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分局,辅导辖内有意愿适用《办法》模式的银行,做好完善组织架构、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。


附件:《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国家外汇管理局

2023年12月29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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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信息来源:国家外汇管理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