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《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》的通知

阅读:  日期:2023-10-17


  • 索  引  号:
    000014453-2023-00897
  • 分       类:
    通知  外汇信息化建设  各类社会公众
  • 来       源:
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
  • 发布日期:
    2023-10-17
  • 名       称:
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《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》的通知
  • 文       号:
    汇发〔2023〕22号
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《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》的通知

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分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:

国家外汇管理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《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订印发<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>的通知》(汇发〔2014〕16号),特殊机构代码赋码工作按照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<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汇发〔2023〕21号)执行。现予发布,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2023年9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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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信息来源:国家外汇管理局)